经调查地块的历史资料收集、现场踏勘、人员访谈等工作可确定,项目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明确潜在的污染源,受周边环境影响较小,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低,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,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(HJ25.1-2019)中的工作程序,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,调查活动可以结束,可用于商住混合用地(RB)开发建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