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26-06-25 浏览:126次
根据《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》(苏环发〔2023〕7 号),“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属于重大变化,应当及时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修订,并变更备案:(一)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,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;(二)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……”,公司发展过程中风险物质种类及最大存储量发生变化,且应急组织机构发生调整,因此需修订环境应急预案。现将《世索科(镇江)化学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等进行公示,详见附件。
世索科(镇江)化学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.pdf (3.54 M)
专家意见.pdf (1.07 M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