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26-08-25 浏览:85次
一、项目概况
江苏省中医院连云港医院项目输出医院为江苏省中医院,地方依托医院为连云港市中医院。连云港市中医院现为连云港地区唯一一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。
2023 年连云港市中医院决定投资 16.72 亿元在连云新城鹰游山路西、金海大道北建设江苏省中医院连云港医院项目,2023 年 11 月委托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《江苏省中医院连云港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,该项目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取得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批复(连环审〔2024〕6003 号)。
目前项目一期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。
二、变动内容
目前,江苏省中医院连云港医院项目一期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,项目建设期间,连云港市中医院根据实际情况,对项目原建设方案进行了部分调整,主要变动内容为:
(1)项目调整为分期建设。受建设进度安排影响,本项目由一次性建设调整为分期实施。分中心住院综合楼(含治未病中心、第三住院综合楼)、办公科研教学楼(含实验室)等纳入二期建设。一期实际建设 940 张床位(含感染性床位 50 张),门诊接诊规模与原环评批复一致,约 5200 人次/d。
(2)燃气锅炉调整为蒸汽发生器。将原环评中的 2 台 2t/h 燃气蒸汽锅炉调整为 3 台 1.2t/h 蒸汽发生器,天然气消耗量减少 6.3 万 m³/a;因蒸汽发生器无需低氮燃烧器,而燃气锅炉从原本 6 套变更为 4 套,所以低氮燃烧器数量也由 6 套变更为 4 套。燃气锅炉废气现由 H3、H4 两个排气筒排放。
(3)中药制剂楼废气排放路径优化。取消原 H4 中药制剂楼专用烟道,中药提纯、煎制异味废气与中药破碎废气一并经 H2 排气筒排放;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由原环评的 1 套增加至 4 套。排气筒风量由变动前的 2 个排气筒各 3000m³/h 变动为 1 个排气筒 28000m³/h。
(4)检验科生物安全柜更换型号,废气改为无组织排放。检验科生物安全柜由 B2 型更换为 A2 型(根据生物安全柜说明书,无须室外排放),废气由原 H1 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改为无组织排放。
(5)应急柴油发电机取消碱喷淋,废气改为非正常工况下无组织排放。因应急柴油发电机设备型号发生变动,调试次数减少,现作为非正常工况污染源排放。应急柴油发电机废气由管道收集经碱喷淋处理后有组织排放,调整为非正常工况下无组织排放,同步取消碱喷淋处理设施及对应排气筒。相应废气处理废水(153m³/a)不再产生,综合废水量及各污染物产生量略有减少。
(6)污水处理站和医废库废气处理措施及排放方式调整。变动前,污水处理站恶臭和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收集后引入“活性炭 + 离子 + UV 光氧催化装置”处理后尾气引至分中心住院综合楼楼顶经 H7 排气筒排出,排放口距离地面高度约 50m,排气口内径 0.4m。变动后,污水处理站恶臭和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收集后引入“生物除臭”处理后尾气引 15m 高排气筒排放,排气筒内径 0.5m。
(7)部分危险废物代码调整。污水处理站和医废库废气处理措施的变化,导致废灯管的量减少 0.02t/a。废药品危废代码由 HW03(900‑002‑03)调整为 HW01(841‑005‑01),废滤膜危废代码由 HW49(900‑041‑49)调整为 HW01(841‑001‑01),检验废液危废代码由 HW49(900‑047‑49)调整为 HW01(841‑001‑01)。
(8)病理科实验室废气 H1 排放口,距离地面高度由约 21m 调整为约 23.7m,内径由 0.15m 调整为 0.6m。病理科实验室废气由仅收集通风柜废气调整为全科室密闭负压收集,风量从 1000m³/h 调整为 20000m³/h。
对照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(试行)》(环办环评函〔2020〕688 号)界定本项目属于一般变动。根据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》(苏环办〔2021〕122 号)要求,编制了《江苏省中医院连云港医院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》,分析相关变动环境影响及可行性。项目变动不新增污染因子,废气、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,未导致原环评中各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、评价范围发生变化,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未发生变化。
三、编制单位
单位名称:江苏南京博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邮箱:1132588987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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